在男女婚配当中,主要存在两个问题,一个是生肖不合,另一个是八字不合。所谓生肖不和,是指婚配双方的属相,存在相冲、相害、相刑、相克、或比劫等情况。由于其类型不同,故不和的程度也有差异。
相冲是指两个属相互相冲击,主要有六对相冲的不吉组合:
子鼠与午马相冲、丑牛与未羊相冲、寅虎与申猴相冲、卯兔与酉鸡相冲、辰龙与戌狗相冲、巳蛇与亥猪相冲。
相害是指两个属相相互伤害,有时也可称为穿害,主要有六对相害的不吉组合:
子鼠与未羊相害、丑牛与午马相害、寅虎与巳蛇相害、卯兔与辰龙相害、酉鸡与戌狗相害、申猴与亥猪相害。
相刑原本是指三种类型的属相之间互相刑伤,有时即使构不成三型的组合,但组成三型的两个属相之间,也存在互刑的情况: 丑刑戌,戌刑未,未刑丑,为无恩之刑。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,为恃势之刑。子刑卯,卯刑子,为无理之刑。辰、午、酉、亥,为自刑之刑。
相克是指两个生肖相互或单一克制,比如水克火、火克金、金克木、木克土、土克水等,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存在,而且很多都已经包括在冲害刑中,加之相克的力度与危机也不大,故没有必要专门考虑。
以上所列举的,都属于生肖不合的情况。生肖不合的实质,其实还是五行的冲害刑克的作用。故生肖不合,实际上还是五行不合。遇到生肖不合的情况,就一定不能婚配,或一定会离婚吗?
这也不一定。因为生肖只是生辰八字中的一个字,即年支,它代表婚配的根基。一对婚姻的好坏,根基固然是相当重要的,即如一棵小树一样,如果根基不好,就可以影响到它的生长。不过根基也是可以随着小树的生长而变化的,而且有时候也不是起决定作用的。在婚配之中,起决定作用的,还是婚宫与其它方面的综合因素,婚宫也可称为配偶宫,这个婚宫就是日支。所以有时候尽管生肖不合,但如果婚宫相合,或其它柱相合,或用忌神相宜,或大运流年相合,也还是能够抵消或减轻生肖不合的危害,而勉强在一起相处的。
故比较来看,生肖不合,其危害力占50%弱,而婚宫与其它方面不合,则占50%强。故只是生肖不合,可以断定婚姻不幸福,但却并不能完全断定不能婚配。故生肖不合,只是表示婚配的双方,所秉承的两个出生年份的大气场的不融洽,因而是概括性的,是广泛的,而不是具体的,更不是绝对的,只是表示了这类婚配不够幸福,而不能因为生肖不合,而简单判定两人不能婚配。